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哪些行为算自首 自首的情形有几种

哪些行为属于自首1、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2、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3、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已宣判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罪行,与司法机关已掌握的或者判决确定的罪行属不同种罪行的,以自首论。二、认定自首时需要注意什么1、可供自首的对象:(1)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2)其所在单位。(3)城乡基层组织。(4)以上单位的有关负责人员。2、在犯罪自首制度中,我国司法理论也实践也认为单位也可以成为自首的主体,根据2009年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颁布的《关于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认定自首、立功等量刑情节若干问题的意见》中规定:单位犯罪案件中,单位集体决定或者单位负责人决定而自动投案,如实交代单位犯罪事实的,或者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自动投案,如实交代单位犯罪事实的,应当认定为单位自首。单位自首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未自动投案,但如实交代自己知道的犯罪事实的,可以视为自首;拒不交代自己知道的犯罪事实或者逃避法律追究的,不应当认定为自首。单位没有自首,直接责任人员自动投案并如实交代自己知道的犯罪事实的,对该直接责任人员应当认定为自首。我国刑法对自首采取的是相对从宽原则,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在一般情况下都要予以人轻或者减轻处罚。这就鼓励了犯罪分子要积极自首,寻求宽大处理。犯罪分子要树立正确的观念,犯罪必究,但是只要积极自首,凡事还有转圜的余地。而在自首当中根据情况的不同,具体又可以分为一般自首和特殊自首。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公司法人变更的风险有哪些
      公司法人变更的风险有哪些?公司在成立的最初,都会设立一个公司法人,作为公司处理各种大小事务的代表,同时也作为公司在法律层面的负责人。因而公司......


·肺炎期间房贷可以延期吗?
      肺炎期间房贷可以延期吗?肺炎期间房贷可以延期,疫情期间房贷申请延期还款的规定是申请延期,但只能适用于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


·单位员工被开除赔偿怎么算
      单位员工被开除赔偿怎么算一、员工被开除赔偿怎么算单位开除员工,首先需要结清员工的工资。是否存在赔偿是根据开除员工的原因来进行判定的。企业......


·正规产品质量保证书怎么写?
      正规产品质量保证书怎么写?随着生活质量的进一步提升,各种各样的产品也相继出现了。生活中我们经常会遇到各种各样的产品质量保障书。见的多了,有的......


·不会
      不会,不受牵连,更不会执行子女的资产。一般来说,父母有不良记录不会影响子女的,因为在征信中心,都是独立的信用体,相互之间并没有关系。同时,征......


·哪些行为属于假冒他人专利
      哪些行为属于假冒他人专利一、哪些行为属于假冒他人专利假冒他人专利是指未经专利权人许可,擅自使用其专利标记的行为《刑法》第216条规定,“假冒......


·个人能境外投资做贸易应该要注意什么?
      个人能境外投资做贸易应该要注意什么?很早以前,个人想要做外贸,得需要依靠企业才可行。但是我国最近颁布修订的关于个人外贸法律法规大大降低了个人......


·什么是基金合同生效日期?
      什么是基金合同生效日期?一、基金合同的生效日期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


·刑事诉讼法证据类型有哪些?
      依法治国的基础是完善的法律体系。作为法治国家,我国为了保证刑法的正确执行,制订了刑事诉讼法,明确了包括证据类型在内的详细内容。那么,刑事诉讼......


·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罪既遂定刑标准是什么
      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罪既遂定刑标准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七条【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罪】违反有关动植物防疫、检疫的国家规定,......


·进行二手房的买卖,那么就不得不说过户的问题。毕竟只有完成了过
      进行二手房的买卖,那么就不得不说过户的问题。毕竟只有完成了过户手续之后,那么购房者才能真正获得二手房的所有权。但这个二手房过户的流程是怎样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