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债权确认函中断诉讼时效怎么计算

债权确认函中断诉讼时效怎么计算?该诉讼时效中断,时效从中断之次日重新计算。诉讼时效中断就意味着已开始的诉讼时效因发生法定事由不再进行,并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丧失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40条确认了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况和事由:“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二、债权诉讼时效是多久?1、债务纠纷诉讼时效——2年。从债权人最近一次要求债务人还债的日期算起,超过2年,不予保护。2年内债务人未还债的,债权人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但2年内债务人未还,债权人既没有要求债务人还债,也未向法院提起诉讼,超过诉讼时效,法院不予保护。2、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款,诉讼时效按以下几种情况分别计算:(1)没有约定履行期限的情况,诉讼时效期限的计算。按照民法通则第88条的规定、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因而其2年的普通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而义务人拒绝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但如果债权人未曾主张债权,就不能开始计算诉讼时效。(2)诉讼时效的中断的计算。诉讼时效因权利人主张债权或者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后,权利人在新的诉讼时效时间内,再次主张权利或者义务人再次同意履行义务的,可以认定为诉讼时效再次中断。从再次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要再次重新计算,且诉讼时效中断不受次数的限制。但是主张诉讼时效中断,必须有足够的证据证明。(3)最长诉讼时效的计算。债权人若一直没有主张权利,则适用最长诉讼时效期。从债权债务关系发生之日起计算20年,超过20年的,法院不再予以保护。债务债权关系的诉讼时效原本就是两年,中间因为债权确认函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话,等同于从第二天开始要重新计算诉讼时效的。在双方约定的债务清偿期到期以后,债权人就应该抓紧时间通过各种合理的渠道向债务人索要相关的债务,如果因自己的原因超过了诉讼时效,债权请求将不再受到法律的保护。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遗嘱继承与法定继承的不同点是是什么
      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有哪些不同遗嘱继承是立遗嘱人按照自己的意志用遗嘱方式指定其遗产的一部或全部由谁来继承,继承人依遗嘱的指定享有继承权,而且不......


·职工养老保险个人帐户是否计息?
      劳动部办公厅以劳办发(1997)116号印发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暂行办法》。《暂行办法》对职工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提出两种计算方法,方法之一是......


·夫妻离婚哪些债务可以共同承担
      夫妻离婚哪些债务可以共同承担1、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为履行......


·监外执行期间死亡了要通知执法人员吗?
      监外执行期间死亡了要通知执法人员吗?要通知的;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死亡的,执行机关应当及时通知监狱或者看守所。而对于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支付方式是什么
      一、离婚后子女抚养费支付方式是什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8条规定: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


·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客观方面构成要见是什么?
      我国的社会已经是一个法治社会,人们在生活中解决很多事情都会依据法律来解决,这样就可以保障自己的利益不受到任何的损失,但是有时候还是会有违法犯......


·公司遣散员工赔偿金是多少
      公司遣散员工赔偿金是多少一、公司遣散员工赔偿金是多少?在经济不景气的时候,每天都会有大量的公司破产倒闭。公司破产,影响最大的就是员工。很多员......


·公共面积如何分摊
      现代公寓、住房中,购房者除了要购买自己中意的房屋面积外,同时还要购买一定的公共面积,而这些公共面积主要就包括了楼梯、电梯、过道等的面积。现实......


·检察院批捕以后可以办理取保吗?
      检察院批捕以后可以办理取保吗1、检察院批捕后,已经没法取保候审了!2、在公安局和检察院,前提是没有下批捕之前!3、案件的侦查阶段是以在法院开......


·一、职工伤残退休待遇是怎样的?
      一、职工伤残退休待遇是怎样的?职工伤残退休待遇是:如果社保缴纳满十五年的,可以退休以后按月领取养老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


·我国关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的规定包括哪些?
      我国关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的规定包括哪些?在当今这个社会,土地不论在什么时候都成为人们重点关注的对象,毕竟拥有土地就等于拥有财富,虽然在我国个......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