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医疗事故等级鉴定标准是什么?

医疗事故等级鉴定标准是什么?
  
  一、医疗事故等级鉴定标准是什么
  
  本标准中医疗事故一级乙等至三级戊等对应伤残等级一至十级。
  
  一级医疗事故
  
  系指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
  
  (一)一级甲等医疗事故:死亡。
  
  (二)一级乙等医疗事故:重要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例如造成患者下列情形之一的:
  
  1、植物人状态;
  
  2、极重度智能障碍;
  
  3、临床判定不能恢复的昏迷;
  
  4、临床判定自主呼吸功能完全丧失,不能恢复,靠呼吸机维持;
  
  5、四肢瘫,肌力0级,临床判定不能恢复。
  
  二、二级医疗事故
  
  系指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
  
  (一)二级甲等医疗事故: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可能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例如造成患者下列情形之一的:
  
  1、双眼球摘除或双眼经客观检查证实无光感;
  
  2、小肠缺失90%以上,功能完全丧失;
  
  3、双侧有功能肾脏缺失或孤立有功能肾缺失,用透析替代治疗;
  
  4、四肢肌力Ⅱ级(二级)以下(含Ⅱ级),临床判定不能恢复;
  
  5、上肢一侧腕上缺失或一侧手功能完全丧失,不能装配假肢,伴下肢双膝以上缺失。
  
  (二)二级乙等医疗事故:存在器官缺失、严重缺损、严重畸形情形之一,有严重功能障碍,可能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例如造成患者下列情形之一的:
  
  1、重度智能障碍;
  
  2、单眼球摘除或经客观检查证实无光感,另眼球结构损伤,闪光视觉诱发电位(VEP)P100波潜时延长>160ms(毫秒),矫正视力<0.02,视野半径<5°;
  
  3、双侧上颌骨或双侧下颌骨完全缺失;
  
  4、一侧上颌骨及对侧下颌骨完全缺失,并伴有颜面软组织缺损大于30cm2;
  
  5、一侧全肺缺失并需胸改术;
  
  6、肺功能持续重度损害;
  
  7、持续性心功能不全,心功能四级;
  
  8、持续性心功能不全,心功能三级伴有不能控制的严重心律失常;
  
  9、食管闭锁,摄食依赖造瘘;
  
  10、肝缺损3/4,并有肝功能重度损害;
  
  11、胆道损伤致肝功能重度损害;
  
  12、全胰缺失;
  
  13、小肠缺损大于3/4,普通膳食不能维持营养;
  
  14、肾功能部分损害不全失代偿;
  
  15、两侧睾丸、副睾丸缺损;
  
  16、阴茎缺损或性功能严重障碍;
  
  17、双侧卵巢缺失;
  
  18、未育妇女子宫全部缺失或大部分缺损;
  
  19、四肢瘫,肌力Ⅲ级(三级)或截瘫、偏瘫,肌力Ⅲ级以下,临床判定不能恢复;
  
  20、双上肢腕关节以上缺失、双侧前臂缺失或双手功能完全丧失,不能装配假肢;
  
  21、肩、肘、髋、膝关节中有四个以上(含四个)关节功能完全丧失;
  
  22、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I型)。
  
  生活中经常会出现一些医闹的情况,大部分是因为医生的过错导致的,如果医生存在重大过失,导致患者因为过失产生了一些身体残疾甚至是死亡的情况的,适用雇员雇主中雇员侵权雇主担责的原则,有医生承担医疗事故的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买卖不破租赁适用于执行程序吗?
      一、买卖不破租赁适用于执行程序吗?买卖不破租赁适用于执行程序,但是要有明确的条件。一般认为,适用“买卖不破租赁”规则至少应当具备如下条件:租赁......


·合同生效的要件包括哪些内容
      合同生效的要件包括哪些内容在现实的法律案件中,经常会遇到合同无效的情况,这也是律师辩护的一个关键点。如何判定一份合同是否有效呢?依照法律签......


·一、老人公正财产分配原则是什么?
      一、老人公正财产分配原则是什么?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这是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一般原则,即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该平均分......


·工程质量整改常见问题流程是什么?
      工程质量整改常见问题流程是什么?一个工程的质量是衡量这个工程好坏的一个重要因素,在整个建设过程中我国规定对于建设过程中每一环节都需要进行检......


·拥有抚养权不抚养另一方怎么办?
      通常情况下,有子女的家庭离异后其孩子一般是由具有抚养权的一方负责养育,但生活中我们往往看到具备抚养权的一方却以各式各样的借口拒不履行抚养义务......


·一、单位不签劳动合同目前已退休赔偿还有必要吗?
      一、单位不签劳动合同目前已退休赔偿还有必要吗?没有必要补偿。员工达到退休年龄,单位和员工解除劳动关系是没有经济补偿也没有赔偿金的,但是员工可......


·公司注册的股东决定
      公司注册的股东决定当注册一个人的有限公司,一部分事情都需要对公司进行宣布或是表明等其他的情况时,就会需要股东来写决定,当然股东决定是一个自......


·可以要求离婚赔偿精神损失费吗?
      离婚不仅会对财产进行分割,而且还对孩子的抚养权作出处理,而且很多女性在离婚的时候向男方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那么,我们在下文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可......


·电气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什么?
      电气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什么?在商品房工程中,会有很多配套工程,包括小区绿化工程、油漆工程及电气工程等。其中电气工程十分重要,像比较典型的是照......


·代位继承的份额有多少,代位继承能取得多少遗产
      一、代位继承的份额是多少代位继承人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加继承,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为人应继承的遗产份额。代位继承人虽作为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参加继承......


·遗产继承公证费如何收的目前
      遗产继承公证费如何收的目前,遗产继承公证费已经调整了,证明财产继承、赠与、接受遗赠的收费标准,不再按受益额的2%收取。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