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劳务外包公司资质的规定是怎样的?

劳务外包公司资质的规定是怎样的?
  
  凡是工程实行劳务分包的,肯定是需要具备劳务资质的,签约成功,一般合同都要去建设局备案,如果是通过必选的方式进入者,有劳务资质才有资格去招投标。所以,劳务外包是否要资质,答案是肯定的。
  
  二、劳务外包需要注意什么呢
  
  (一)承包单位应具备相应的劳务承包资质、用工资质及安全生产条件
  
  一般在实践中,取得承包资质的法人单位均经过行政主管机关的安全生产审查,企业应注意合同有效期需在该单位资质有效期之内,一旦承包单位资质被行政机关吊销,企业应当及时终止劳务外包合同。
  
  (二)建筑类外包合同应及时足额支付工程价款
  
  对于建筑工程项目外包,根据我国建筑法律规定,发包人需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因此,企业应按照工程外包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向承包单位支付工程款,否则实际施工人受到损害时,可将发包人列为被告,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应的赔付责任。
  
  (三)作业场地安全及生产设施设备安全
  
  在签订合同时,可尽量约定由承包单位负责对作业场地进行必要的安全防护,由承包单位自行准备作业所需设施设备及安全防护器具。
  
  三、劳务外包是否需要资质相关问题: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七条?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二百万元;
  
  (二)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经许可的,依法办理相应的公司登记。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第五十八条?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才有可能会被单位所录取,且合同在签约成功后,需要到相关机构备案。根据建筑法规的规定,建筑单位不能随意将工程分包,承包单位在签约分包工程后,也不得再行分包,若违反法律规定,是需要承担刑罚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有关房产可是生活中极为重要的部分。现在社会离婚率的增高
      有关房产可是生活中极为重要的部分。现在社会离婚率的增高,有关房产问题更是人们茶余饭后的闲聊。但是有些特殊的房产问题,一说出来您就会一头雾水。......


·女方婚内出轨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女方婚内出轨离婚财产怎么分配?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如......


·非法采矿的立案标准是如何规定
      非法采矿的立案标准是如何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六十八条 [非法采矿案(刑法第三百......


·办理无抵押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办理无抵押贷款需要什么条件无抵押贷款,又称无担保贷款,或者是信用贷款。不需要任何抵押物,只需身份证明,收入证明,住址证明等材料、向银行申请的......


·现在,我国的环境污染是比较大的,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尽自己的努
      现在,我国的环境污染是比较大的,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尽自己的努力保护好我们赖以生存的环境。如果个人或者企业对环境造成伤害的,就会受到相关部门严......


·现役军人不同意能离婚吗
      现役军人不同意能离婚吗1、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征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婚姻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


·一、外地人在怀来买房子可以贷款吗?
      一、外地人在怀来买房子可以贷款吗?外地人在怀来买房子是可以贷款的。办理按揭买房贷款的条件如下:1、年龄为18-65周岁的自然人;2、具有有......


·主动离职被扣工资了怎么办
      主动离职被扣工资了怎么办劳动者自动离职,用人单位克扣劳动者一个月的工资是违法的,如果因为劳动者的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一定损失的,用人单位是可以......


·注册商标的续展什么意思
      注册商标的续展什么意思一、注册商标的续展什么意思商标续展是指注册商标所有人在商标注册有效期届满一年后的一段时间内,依法办理一定的手续,延......


·企业拆迁款股东分配原则是什么?
      企业拆迁款股东分配原则是什么?一、企业拆迁款股东分配原则是什么1、按照公司章程关于处分公司不动产所得的规定处理,一般首先是按股东有无利润分配......


·根据法律规定笔迹鉴定能造假吗?
      根据法律规定笔迹鉴定能造假吗?笔迹鉴定不能造假,笔迹鉴定是对人通过书写活动形成的字迹进行的鉴认、识别活动。人的书写习惯具有特定性和稳定性,并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