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劳动争议案件撤诉后还能再诉吗

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来解决。但是如果劳动者反悔了,对于劳动仲裁案件如何申请撤诉呢?实践中,如果因为用人单位的原因,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后撤诉又反悔了,那么劳动争议案件撤诉后还能再诉吗?对于这些问题,我国法律都有明确的规定,本文也将为您详细介绍这些问题的内容。一、劳动仲裁案件如何申请撤诉?申诉人申请撤诉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是申请人申请撤诉必须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仲裁庭提出申请。二是撤诉申请必须由申诉人提出。三是撤诉的目的必须正当。申诉人申请撤诉并不一定就会得到批准。仲裁庭还要对申请进行审查。如果申请是因为规避法律,另一方当事人的胁迫或者撤诉的结果会损害国家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那么该撤诉是不能成立的。四是撤诉必须在仲裁庭作出裁决前提出。如果仲裁庭对劳动争议已经作出裁决,则对双方之间不稳定的劳动关系已经作出了决定和结论,他们之间的劳动权利义务关系已经重新得到了确定,当事人就不能再申请撒诉。《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六条 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被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二、劳动争议案件撤诉后还能再诉吗?对于劳动仲裁申诉人在撤诉以后,能否再次申请仲裁的问题,劳动法和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中均未作明确规定,但在仲裁实践中,很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参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当事人在撤诉以后,在法定的申请仲裁期限届满之前,再次提起申诉的,仍可受理。不过,您不要认为:既然撤诉后,还能再诉,就可以在劳动仲裁期间随意撤诉。因为尽管申诉人撤诉时,可能还享有再诉的权利,但撤诉时的仲裁费是由申诉人承担的,申诉人撤诉的次数越多,负担的仲裁费也越多。所以,申诉人不要轻易撤诉,最好是在自己的权利实现以后,再决定撤诉,只有这样,才能既能免打官司耗资费力,又能顺利地、经济地实现维护自己合法权利的目的。从以上内容中我们知道,当事人在申请劳动仲裁后,满足一定的条件是可以申请撤诉的,申诉人撤诉后在一定的期限内也享有再诉的权利。但撤诉又再诉涉及的法律问题比较麻烦,也会增加当事人的负累。当事人在申请劳动仲裁后又想撤诉的,最好是事先咨询一下本站劳动争议方面的专家律师的意见,谨慎考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院内自建房拆迁补偿协议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一、院内自建房拆迁补偿协议的主要内容有哪些?(1)拆迁补偿方式,货币补偿金额及其支付期限;(2)安置用房面积、标准和地点;(3)产权调换房屋的差价......


·母亲已经昏迷了怎么立遗嘱
      母亲已经昏迷了怎么立遗嘱不可以的,母亲昏迷的,所立的遗嘱无效。根据《民法典》规定: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


·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诉讼费的标准
      在进行房屋买卖时,需要签订相应的房屋买卖合同。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是需要法院进行判决的,在此之前我们需要对于该事件进行起诉,其中此类的财产类案件......


·交通事故异地司法鉴定可以吗?
      我国每年发生大量的交通事故,很多严重的事故会导致人员伤亡,当事人受伤的,在理赔的时候双方会根据伤残鉴定结果确定赔偿金额。那么,交通事故异地司......


·夫妻分居两年怎么判定
      如果夫妻一方以分居满两年而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此时需要证明夫妻实际上已经分居两年了,那么夫妻分居两年怎么判定呢?证明夫妻分居又该提供哪些证据......


·判处拘役缓刑7个月是否有案底?
      判处拘役缓刑7个月是否有案底?一、判处拘役缓刑7个月是否有案底?有案底,判处缓刑的,也属于刑事处罚,会留下犯罪记录。犯罪记录永久保存,不能消......


·工伤鉴定期间单位能解除合同吗?
      在工作中,会有一些不良单位,在本单位员工因工受伤导致影响正常工作后,该单位就因为其不能再为单位创造利益而寻找借口将员工开除。那么在同通常情况......


·证券公司商标抢注是否会承担刑事责任
      证券公司商标抢注是否会承担刑事责任?一般不会触及刑法。证实是恶意抢注商标的行为,他会被撤销的。造成的损失要另行起诉。我国法律目前还没有明确的界......


·一、放弃遗产继承的后果是什么?
      一、放弃遗产继承的后果是什么放弃继承权实际上是对继承地位和继承份额的放弃。继承人一旦作出放弃遗产的意思表示,就意味着该继承人永远失去了对特定......


·在我国到底什么是贴息贷款
      其实贴息贷款在生活当中并不是特别的普及,因为我们普通人大多数向银行申请贷款的时候肯定政府是不会补贴任何的利息的,所以也就导致大多数的人根本对......


·一、工伤误工费工资能同时主张吗?
      一、工伤误工费工资能同时主张吗?《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