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员工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关系的步骤是怎样的?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辞职的行为很常见,辞职是由我们自己所提出来的行为,而员工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则是雇主和员工双方的问题。这个总是困扰到很多人,导致很多人不能最大化的维护自己的权益,下面我们就简单的阐述一下员工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关系的基本步骤。一、员工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关系的步骤是怎样的1、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关系。也就是在合同约定的期满前,用工双方合意解除劳动关系,未履行的劳动合同权利义务则不再履行。注意,协议解除劳动合同的,没有必要分清是谁的责任导致。但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2、 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这种情形劳动法做了规定。主要有两种情况:劳动者的行为违反《劳动法》和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用人单位予以辞退而解除劳动合同;非因职工原因由用人单位辞退职工而解除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3、 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关系。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4、 经济性裁员和企业富余职工辞职劳动关系解除。这种情形,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5、 劳动合同终止导致劳动关系的自然解除。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等情形,劳动合同即行终止。6、 以上几种情形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或《解除劳动通知书》。二、辞职和协商解决劳动关系的区别简单地说,辞职是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是一种双方解除行为通常情况下,员工辞职,即使单位同意,也是不会被视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本案中的孙先生向公司提出申请,要求公司解除与他的劳动合同,很显然不是我们通常见到的辞职申请,而是要求与公司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一种意向申请书的内容如果单纯表达自愿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的,就属于其单方解除合同,即所谓的辞职但是,如果只是表达一种意向,要求公司解除的,则应属于由员工提出协商解除合同这时,如果用人单位同意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即行解除,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员工辞职的,企业可以要求其承担提前解除合同的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但需要在员工提出辞职申请30天后双方的劳动关系方可解除因此,在辞职期间内会有发生其他争议的风险而由员工提出协商一致解除的,则不能要求员工承担违约责任,但可以约定即时解除,从而避免因劳动关系尚未终止而发生争议二者各有利弊,因此,用人单位在处理时,要首先考虑员工是否有非法辞职给企业造成损失,以及其他违约的情况,根据自己的诉求来衡量对待类似孙先生这样的申请,是按照辞职处理好,还是按照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处理更利于企业利益。总的来说,辞职是劳动者主动提出的,单方面的一种行为;而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则是一种双方的行为,员工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在某种程度上是会被要求承担违约责任的,并且会在损害企业利益或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进行违约金赔偿。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离婚协议书的约束力有哪些
      离婚协议书若建立在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那么一旦到民政部门办理了备案登记之后,就具有了法律效力。也就是说从此时开始对当事人产生一定的约束......


·好意施惠堵车导致他人受到损害施惠人需要承担责任吗?
      好意施惠堵车导致他人受到损害施惠人需要承担责任吗?好意施惠堵车导致他人受到损害施惠人不需要承担责任,意施惠不同于《民法通则》第九十三条规定的无......


·一、无证醉驾考驾照还能考吗?
      一、无证醉驾考驾照还能考吗?无证醉驾考驾照5年内不能考,因为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人民法院决定立案的时间有多长?
      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


·在我国夫妻财产约定可以撤销吗?
      在我国夫妻财产约定可以撤销吗?一、在我国夫妻财产约定可以撤销吗?1、第五十四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室外工程发包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室外工程发包合同范本是怎样的?一、室外工程发包合同范本是怎样的室外工程发包合同范本需要包括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双方的详细信息,就双方约定的......


·主动离婚抚养权会怎么判?
      一段婚姻如果无法继续维持下去,最好的方式就是离婚,双方各自开始新的生活。实践中有些离婚是由其中一方主动提出的,这时,对方可能会以孩子的抚养权......


·诉前财产保全后原告撤诉可以吗?
      诉前财产保全后原告撤诉可以吗?是可以的;起诉人向法院撤销诉讼时,如果法院裁定允许撤诉的,法院就会对起诉人保全的财产进行解封,对被保全人造成的......


·抢劫罪量刑的最低标准是?
      抢劫罪量刑的最低标准是?一、抢劫罪量刑的最低标准 1、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量刑基准抢劫一次,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四年。抢劫二次,基准......


·拆迁产权变更公证可以改变产权吗
      拆迁产权变更公证可以改变产权吗房屋拆迁后,拆迁户会得到拆迁补偿,大多数时候会补偿房屋,这就是安置房。安置房没有产权证是不可以交易的,但可以......


·指使他人绑架强奸是什么罪?
      指使他人绑架强奸是什么罪?一、指使他人绑架强奸是什么罪共同犯罪分为一般共犯和特殊共犯即犯罪集团两种。一般共犯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