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工伤认定在哪,具体流程是什么?
一、工伤认定程序具体是怎样的
1、工伤认定申请主体
(1)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当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的场合,用人单位应当依法申请工伤认定,此系其法定义务。
(2)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申请工伤认定:在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场合,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直接依法申请工伤认定。据此,此种申请必须满足一个前提条件,那就是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而非职工一发生事故伤害或者一按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时就可以由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直接申请工伤认定。此种场合的直接申请工伤认定就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来说,是其民事权利而非义务。同时,法律授权工会组织也享有工伤认定申请权,以维护受伤害职工的合法权益。
2、工伤认定管辖
(1)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具体的说,应当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依规定应向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根据属地原则应向用人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
3、认定申请时限
(1)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时限:30日,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算。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至于何为“特殊情况”及何为“适当延长”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酌情认定、决断。上述期间内,用人单位未申请工伤认定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申请工伤认定始得直接申请工伤认定。
(2)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申请工伤认定时限:1年,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算。该期间为除斥期间。
二、如何进行工伤认定?
1、工伤认定材料提交
(1)填写由劳动保障部统一制定的《工伤认定申请表》
(2)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3)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当场或者在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2、受理或不予受理
(1)受理条件:
①申请材料完整
②属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
③受理时效尚未经过
④申请主体适格。
上述四个条件须同时满足,否则,申请将不会被受理。
劳动保障部门受理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2)不予受理: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证据的调查核实
(1)劳动保障部门根据需要可以对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
(2)劳动保障部门调查核实,应由两名以上人员共同进行,并出示执行公务的证件
(3)调查核实时,依法行使职权并履行法定保密义务
(4)根据工作需要,委托其他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
(5)举证责任:
①原则上,适用谁主张,谁举证。否则,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②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情况下,由该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用人单位拒不举证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受伤害职工提供的证据依法作出工伤认定结论。
4、工伤认定决定
(1)认定决定包括工伤或视同工伤的认定决定和不属于工伤或不视同工伤的认定决定
(2)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但是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15天内应作出决定。
(3)工伤认定决定应当依法载明必记事项
(4)工伤认定决定应加盖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伤认定专用印章。
5、送达与抄送
(1)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工伤认定决定送达工伤认定申请人以及受伤害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和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2)工伤认定法律文书的送达按照《民事诉讼法》有关送达的规定执行。
6、复议或诉讼
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用人单位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或者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7、资料存档
工伤认定结束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将工伤认定的有关资料至少保存20年。
三、沈阳市工伤认定在哪
沈阳市工伤认定需要去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伤残鉴定需要去辽宁省康复中心院(辽宁省友谊医院) ,两者不是一个地方。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在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北大街,沈阳市人民政府北行150米即是, 辽宁省康复中心(辽宁省友谊医院)在沈阳市沈河区万柳塘路,也就是万柳塘公园的东侧。
其实如果是需要进行工伤认定的,不管是由用人单位申请认定还是由受伤职工及其家属申请认定,这时都需要注意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间,不能超过法律的规定提出申请。当然,申请工伤认定也是有严格的程序要求的,具体工伤认定程序的内容,上文已经做出了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若买方已抵押贷款该如何处理
对于没能够挤入“拼爹”一族的工薪阶层来说,能够全款买套房子是个比较难实现的一个目标,所以,一般只能退而求其次去买套二手房,只能凑钱先付了房子......
·延期交房违约金计算方法是怎样的
在开发商延期交房的时候,对购房者是存在了违约的。那么此时就要承担违约责任,即要向购房者赔付违约金。此时就涉及的到违约金的计算问题,那么延期交......
·事业单位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法解除流程是什么?
事业单位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法解除流程是什么一、写辞职信这是必须也是最基本的一步,辞职信和应聘信一样,都应有一定的格式,而一封合格的辞职信一......
·遗产继承公证书怎么办理?
遗产继承公证书怎么办理?办理遗产继承公证需经过以下程序:1、填写《公证申请表》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要求,用钢笔填写相应的《公证申请表》。2、提交证明......
·争夺孩子的抚养权有利条件是什么
争夺孩子的抚养权有利条件是什么一、争夺孩子的抚养权有利条件是什么1、孩子的意见相当重要:如涉及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应提交子女本人愿跟随......
·合同诈骗宣判后坐牢还需要赔偿吗?
合同诈骗宣判后坐牢还需要赔偿吗?是需要承担赔偿的;刑事责任的承担,不能够免除民事赔偿责任,应当继续赔偿。在现实生活中,有许多人对刑事责任与民......
·儿媳妇有权继承公婆的财产吗?
儿媳妇有权继承公婆的财产吗?按照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儿媳和女婿并不是法定继承人,不能要求继承公婆或岳父母的遗产,但如果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
·上海房产新政策企业摇号参与度如何?
上海房产新政策企业摇号参与度如何?《关于规范企业购买商品住房的暂行规定》的出台,在新开盘的地产项目中,企业摇号的参与度非常低,千分之二,这极......
·许多用人单位对用人的标准
许多用人单位对用人的标准是非常严格的,甚至有时还会因为工伤解除劳动关系;而有的劳动者也会因为受了工伤感觉自己无法胜任现在的工作职位而想和公司......
·一、婚姻法抚养费执行的标准是多少?
一、婚姻法抚养费执行的标准是多少?抚养费应由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组成。在具体实践中,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要从以下几方面给予考虑:......
·房屋不能出租的情形有哪些?
房屋不能出租的情形有哪些一、房屋不能出租的情形有哪些1、依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1)未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