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的适用情况是什么

我国的刑事处罚中,有主刑和附加刑之分。其中有期徒刑是我国的主刑之一。缓刑是在量刑上的一种制度,当事人在符合国家规定的条件下可以被判决为缓刑。缓刑的机会对于当事人来说是非常珍贵的,同时,我国法院在执行缓刑的的时候,也有着明确的法律约束。那么,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的适用情况是什么呢?
  
  一、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的适用情况是什么?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二、判处缓刑的条件是什么?
  适用一般缓刑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缓刑的附条件不执行原判刑罚的特点,决定了缓刑的适用对象只能是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而罪行的轻重是与犯罪人被判处的刑罚轻重相适应的。我国刑法典之所以将缓刑的适用对象规定为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就是因为这些犯罪分子的罪行较轻,社会危害性较小。相反,被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因其罪行较重,社会危害性较大,而未被列为适用缓刑的对象。至于罪行性质相对更轻的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因法院不仅仅是根据罪行性质作出具体量刑,法院认为有必要适用管制刑罚进行处罚,所以故将管制刑列为不适用缓刑制度的独立刑种。所谓“3年以下有期徒刑”是指判决确定的刑期而不是指法定刑。犯罪分子所犯之罪的法定刑虽然是3年以上有期徒刑,但他具有减轻处罚的情节,判决确定的刑期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也可以适用缓刑。(二)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这是适用缓刑的根本条件。也即有些犯罪分子虽然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是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不能表明不予关押也不致再危害社会,不能宣告缓刑。但必须注意的是,由于犯罪人尚未适用缓刑,因而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只能是审判人员的一种推测或预先判断,这种推测或判断的根据,依法只能是犯罪情节较轻、犯罪人悔罪表现较好。在这两个因素中,犯罪情节较轻属于已然之罪的范畴,主要表明犯罪的社会危害性较小,应当综合主观恶性与客观危害两个方面加以综合评判。犯罪人悔罪表现较好属于未然之罪的范畴,主要表明犯罪人的再犯可能性较小,应当根据犯罪人的罪后各种表现,并适当考虑犯罪人的一贯表现作出评判。(三)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累犯屡教不改、主观恶性较深,有再犯之虞,适用缓刑难以防止其再犯新罪。所以,即使累犯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也不能适用缓刑。通过我们的介绍您可以看出,一般来说,缓刑适用于一些犯罪情节较轻的案情,如果被判决3年有期徒刑的情况下,当事人也可以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申请缓刑。但是在缓刑期间,当事人必须接受我国有关部门的监督。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公司法股东的基本义务有哪些
      公司法股东的基本义务有哪些?公司股东是对公司进行投资的人员,对公司享有经营管理权利,他能凭借自己拥有的股份行使表决权以及其他一些权利,要想......


·单位对于非职务发明有补贴吗
      单位对于非职务发明有补贴吗?一般是没有的,非职务发明和单位是没有关系的,单位没有义务给员工补贴。非职务发明创造应具备两个条件:一是不是执行本单......


·被刑事拘留了怎么办,刑事拘留的程序是怎样的
      被刑事拘留了怎么办,刑事拘留的程序是怎样的当您的亲属和朋友因犯罪被刑事拘留并将要被追究刑事责任时,就应该需要了解被刑事拘留后应该做些什么。......


·饮酒驾驶机动车交强险是否赔偿?
      一、饮酒驾驶机动车交强险是否赔偿?只有在机动车驾驶人醉酒的情况下,交强险的保险公司才能拒绝理赔,在未醉酒的情况下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醉......


·离婚协议收费标准是多少钱?
      离婚协议收费标准是多少钱?不需要收费,离婚协议是婚姻双方均表示同意离婚,以及离婚后财产债务如何处理、子女归谁抚养等相关问题达成的共同意思表示协......


·男方出轨不愿意离婚需要什么证据
      男方出轨不愿意离婚需要什么证据一、男方出轨不愿意离婚需要什么证据1、电子邮件、聊天记录。另一方与第三方之间的通信、电子邮件或聊天记录保证......


·民事诉讼诉前财产保全法条规定是什么?
      民事诉讼诉前财产保全法条规定是什么?民事诉讼诉前财产保全法条规定是利害关系人由于情况比较紧急,如果不立即申请这样的一种财产保全的话,很有可能使......


·一、解除劳动合同书丢了能补办吗?
      一、解除劳动合同书丢了能补办吗?1·给原用人单位写出书面申请,请求补发解除劳动合同证明。2·单位拒绝办理,以该理由向当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诉。......


·天气逐渐炎热起来
      天气逐渐炎热起来,但是有很多在户外工作的职工并不能因为高温就放弃工作,不管在严寒还是酷暑,在户外工作的人依然需要按时完成工作,国家为了照顾这......


·不能
      不能,即使是交管12123上面的电子驾照,也并不能完全代替电子驾照,司机在使用车辆的时候还是应该携带好自己的纸质版驾照,这样子在交警检查的时候才能......


·必须采取书面形式的合同有哪些
      必须采取书面形式的合同有哪些虽然民法典规定合同的形式以不要式为原则,以要式为例外,但实际上法律法规要求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并不少,我们这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