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26.nj64.com 王庆磊律师
|
 |
一、概念及其构成 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过失以失火、决水、爆炸、投毒以外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司法实践中,过失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形式多种多样,至于其具体包括哪些形式,立法上没有明确规定,司法实践中应把握以下两点:(1)过失以其他危险方法是指失火、过失决水、过失爆炸、过失投毒以外的危险方法;(2)过失以其他危险方法是指与失火、过失决水、过失爆炸、过失投毒的危险性和社会危害性相当的危害公共安全的方法。因此,对过失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认定,既不能作无限制的扩大解释,也不能任意扩大其适用范围。 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在客观方面必须同时具备下三个特征:(1)行为人实施了以其他危险方法,即除失火,决水、爆炸、投毒以外的并与之相当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如果采用的犯罪方法与失火、爆炸等方法的严重危险性显然不相称,不足以危害公共安全,不符合本罪的客观特征。(2)已经造成了危害公共安全的严重后果,致不特定的多数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严重损失。如果未造成危害结果或者危害结果不严重,均不构成本罪。(3)严重后果必须是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所造成。 (三)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包括过于自信的过失和疏忽大意的过失,即行为人对其使用其他危险方法可能发生的危害公共安全的严重结果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或者应当预见这种严重结果可能发生,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了这种严重结果。这两种过失对发生危害公共安全的严重后果均持否定态度,既不希望,也不放任其发生。这一特征是行为人负处罚的主观基础。
二、认定 认定本罪时应注意区分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界限。 1、在客观上都表现为使用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但前者必须发生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才构成犯罪;后者只要实施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即使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也构成犯罪。 2、在主观上,前者由过失构成;后者则出于故意。在实践中,对间接故意实施的与出于过于自信过失构成的上述犯罪比较难以区分。二者行为人对其行为可能造成的危害公共安全的严重后果均已预见(尽管认识程度不同),而且都不希望结果发生。但前者虽不希望却未采取避免结果发生的任何措施,而是心存侥幸任其发生。危害结果发生与否均不违背行为人的意愿。后者行为人则采取一定的措施,或者相信具有可能防止结果发生的主、客观条件,只是过高地估计和轻信了这些条件,才使得危害结果未能避免,发生这种危害结果违背行为人的意愿。
三、处罚 依照本条规定,犯过失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
More>>
·生活中经常会有这样的情况:欢欢喜喜买了房后,由于某些原因的出
生活中经常会有这样的情况:欢欢喜喜买了房后,由于某些原因的出现,使得购房者不得不做出退房的决定。商品房可以退房,同样,满足一定的条件后,二手......
·要离婚去哪起诉离婚协议书怎样写
要离婚去哪起诉离婚协议书怎样写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如果双方自愿达成离婚,并能对双方财产的分割、子女抚养问题达成一致,就可以自行协议......
·北京房产税如何征收?房产税计算方法是什么?
房产税如何征收?这可能是打算在北京买房人都会思考的一个问题。但您知道具体北京房产税如何征收、北京房产税征收标准吗?下面,我们就为您具体介绍北京......
·安徽阜阳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样的?
安徽阜阳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样的?(一)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安徽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皖政〔2012......
·公司合并有哪些需要注意哪些方面
合并手续主要有以下几点:(1)合并公司股东会分别作出合并决议;(2)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3)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4)自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
·回迁房买卖有限制吗
回迁房买卖有限制吗1、回迁房,是指建立在国有出让土地上,为私有房屋被拆迁人或者公有房屋承租人安置的,现在尚未取得但将来一定能够取得个人房屋权......
·我们知道,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一般的流程
我们知道,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一般的流程是交警先到现场进行勘查,经过交警调查后交警部门会出一份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当事人可以凭借这份认定书要求责......
·终止劳动合同用于什么情况
终止劳动合同用于什么情况劳动合同终止是指劳动合同因期限届满等法定原因而结束。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4条及其《实施条例》第21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
·交强险不予赔偿的情形有哪些
交强险不予赔偿的情形有哪些一、交强险不予赔偿的情形有哪些1、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2、《交强险条例》第二十......
·债权转让的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
债权转让的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债权是一种权利,它是可以进行转让的,那么什么情况下的债权可以进行转让,转让债权的时候应该做些什么,这些在法律上都......
·出现了盗窃未遂是犯罪吗?
一、出现了盗窃未遂是犯罪吗?只要实施了盗窃的行为就已经构成犯罪,是违法的行为。盗窃未遂是犯罪未遂的一种。刑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对犯罪未遂的定义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