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哪些情况不予行政处罚呢?

哪些情况不予行政处罚呢?
  
  一、以下情况不予行政处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规则》的公告》第十四条规定:“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行政处罚:
  
  (一)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二)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
  
  (三)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
  
  (四)其他法律规定不予行政处罚的。”
  
  二、以下情况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规则》的公告》第十五条规定:“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四)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二、法律没有处罚幅度中间线的规定
  
  现行的法律法规没有规定行政处罚的中间线,有些行政处罚的中间线也无法划分。如《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十四条“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在这种情况下,中间线分割参照标准的最高处罚为2万元,但是最低处罚额很难说应该是0、1分、1角还是1元。此外,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对于违反治安管理,应当处以十五日以下拘留的当事人,如果其具备法定从轻处罚的情节,适用中间线分割的方法就会出现分割点为拘留7天半的尴尬局面。
  
  上述资料就是我们为您整理收集有关哪些情况不予行政处罚的相关资料,综上所述,不予行政处罚与减轻行政处罚的情况均有四种,具体结果需遵循法院判定,同时法院会根据相关法律条例作出公正判定。如有不明白可咨询专业律师协助解决。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权利是否可以质押
      权利是否可以质押一、权利是否可以质押按照《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1、汇票、支票、本票。2、......


·劳务合同的诉讼主体是谁?
      其实劳动和劳务对于劳动者来说是有很大的区别的,因为劳务在名义上就已经比劳动关系更加不正式,所以在劳务合同要开始诉讼的时候也会因为主体界限没有......


·一、打麻将输了打了借条借条是否有效?
      一、打麻将输了打了借条借条是否有效?打麻将输了写的借条是无效的,因为赌债不受法律保护,是无效债务,以下几种借条都是无效的:1、明知对方借款......


·管制的特征包括了怎样的内容
      之前的文章中,我们了解清楚了有期徒刑特征的具体内容。作为主刑当中的管制,其也是有自己独特的特征的。那究竟管制的特征包括了怎样的内容呢?我们整......


·刑事案件如何向检察院抗诉
      刑事案件如何向检察院抗诉申诉人委托律师代理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并提供相应证据:按照《人民检察院复查刑事申诉案件规定》第五章第二十七条经审......


·著作权中的财产权保护期有多长
      著作权中的财产权保护期有多长一、著作权中的财产权保护期有多长《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21条规定,发表权的保护期与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的保......


·法律规定中强奸罪的特征是什么?
      法律规定中强奸罪的特征是什么?一、强奸罪的特征是什么1、必须是违背了妇女的真实意愿判断与妇女发生性关系是否违背妇女的意志,要结合性关系发......


·法律规定什么行为构成重婚
      什么行为构成重婚根据法律规定,以下情况都属于重婚行为:1、有配偶的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内谎称初婚骗取登记或串通婚姻登记机关工作人员骗取登记的;2、......


·监狱立功减刑一般减多少
      一、监狱立功减刑一般减多少对于立功情节,综合考虑立功的大小、次数、内容、来源、效果以及罪行轻重等情况,确定从宽的幅度。一般立功的,可以减少基......


·婚姻判定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婚姻判定无效的情形有哪些?一、婚姻判定无效的情形有哪些?(一)重婚。重婚是指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的违法行为。其中,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


·员工成为失信被执行人,公司能否开除?
      如果是普通员工成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行,公司是不可以随意开除的,员工可以要求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但如果员工因为成为失信被执......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