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在买房中,有商品房、安置房、回迁房、经济适用房、廉租房以及城

在买房中,有商品房、安置房、回迁房、经济适用房、廉租房以及城中村安置房。这些房型不同,所享有的政策与法律也不同。在买房子的时候很多人因为贪婪便宜,没有仔细看合同,造成了后患无穷,赔了钱又买了不好的房子。那么很多人会问:城中村安置房能买吗?下面由我们为您解答城中村安置房能买吗?这一个问题。
  一、什么是安置房?
  城中村改造是城市建设规划过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城中村改造房是用于安置村民(居民)的住宅建设,所用土地一般是通过划拨方式取得,因而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楼盘开发成本,销售价格较低。城中村的土地,除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村民生产、生活使用外,有一部分被进行房地产开发,开发出的房屋可进入市场销售。 城中村改造的房屋在交纳土地出让金,具备合法手续能够上市的情况下,与普通的商品房是没有实质区别的。任何性质的房屋要上市销售都必须五证齐全,城中村也不例外,如要上市对外销售,必须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五证不全将无法办理网签备案和房产证,您的合法权益也将很难得到保障,承担的风险较大,建议您谨慎购买。1、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安置的对象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也包括征拆迁房屋的农户。随着城市建设发展步伐的进一步加快,政府尽可能新建更多的安置房,不断满足拆迁户的需求已迫在眉睫。2、所谓拆迁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因为其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该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受到当地政府相关的地方政策的约束。所以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有很大的不同。
  二、安置房和城中村改造房性质区别
  1、城中村改造房是用于安置村民(居民)的住宅建设,所用土地一般是通过划拨方式取得,因而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楼盘开发成本,销售价格较低。城中村的土地,除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村民生产、生活使用外,有一部分被进行房地产开发,开发出的房屋可进入市场销售。2、城中村改造的房屋在交纳土地出让金,具备合法手续能够上市的情况下,与普通的商品房是没有实质区别的。但是目前市场上开发的城中村项目大多数都手续不全,因此对于购房者来说需要慎重考虑。3、城中村改建房和拆迁安置房不一样,手续合法的城中村改造房和商品房没有任何区别,可以公开对外销售,但拆迁安置房的购买对象是有限制的。正在建设的拆迁安置房只能由特定的拆迁安置人来购买,房产证的发放,开发商做不了主,因而,口头承诺无法相信。4、拆迁安置房需具备三个条件:符合设计规范;每套房屋面积不低于45平方米;要符合国家安全和技术标准,具体说要有房屋验收合格证,的证照应齐全,从修建到竣工都必须达到安全标准。综上所述,相信通过上面的介绍,您也对城中村安置房能买吗?这一问题有所了解。城中村安置房是可以买的,但是需要谨慎小心。并不是每一套城中村安置房都能买,要看清楚合同的明细,了解相关对城中村安置房的政策。购买城中村安置房的风险极其大,如果做好了所有钱都化为泡沫的准备,可以买。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非法拘禁罪量刑标准
      众所周知,《刑法》中对各个犯罪的量刑都是作出了规定的但在现实中,对犯罪分子进行量刑的,可能还需要具体参考更为详细的量刑标准才可以。今天我们就......


·行政诉讼法有关诉讼时效的规定是什么?
      行政诉讼法有关诉讼时效的规定是什么?行政诉讼法有关诉讼时效的规定,是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建筑工程合同有多份如何使用
      建筑工程合同有多份如何使用一、建筑工程合同有多份如何使用(一)一份合同有效,一份无效,按有效合同结算。(二)两份合同均有效,(应)有公示行为......


·铁路征地补偿包含哪些内容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本集体经济组织被征用土地的位置、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种类、数量,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


·能。警察扣车是为了事故的责任认定
      能。警察扣车是为了事故的责任认定,只要发生了事故,现场不能当场确定责任的,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


·申请再婚有哪些特别规定?
      申请再婚有哪些特别规定?申请再婚有哪些特别规定?(一)离婚的中国公民在国内申请再婚,如果其前次婚姻关系是在国外按当地法律通过司法程序解除的......


·一、出租人提前解除合同按照合同赔偿损失吗?
      一、出租人提前解除合同按照合同赔偿损失吗?出租人提前解除合同需要按照合同赔偿损失,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房屋租赁合同中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


·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判刑标准多少年?
      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判刑标准多少年?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判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在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


·民事诉讼一审流程是什么?
      民事诉讼一审流程是什么?一、民事诉讼一审流程是什么?1、起诉,即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2、立案审查。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


·犯罪嫌疑人举报同案犯算立功吗?
      犯罪嫌疑人举报同案犯算立功吗?一、犯罪嫌疑人举报同案犯算立功吗?犯罪嫌疑人举报同案犯不一定算立功,具体的情形如下:1、检举揭发同案犯所犯的......


·传真签订合同注意事项是什么?
      传真签订合同注意事项是什么一、可以用传真签订合同。《合同法》规定:人们签订合同可以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其中书面形式则是指合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